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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8.1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特殊性

2017年08月04日 00:00
T中
互联网金融在达到理想情景之前,仍会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等大量非有效因素,使得自由放任监管理念不适用
news 图片来源:东方IC

谢平互联网金融九讲》文字课连载

  第八讲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核心原则

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特殊性

 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。2014年3月5日,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:“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”。我们认为,互联网金融监管是“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”的前提条件之一。但这一观点还没有成为普遍共识。至于如何做好互联网金融监管,更是一个开放命题,各方莫衷一是,也没有特别成熟的法规。针对这种局面,我们认为有必要讨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核心原则。本讲共分四部分,第一部分讨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特殊性,第二部分讨论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监管,第三部分讨论互联网金融的机构监管和监管协调,第四部分是结论。

  (一)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

  在2008年这一轮国际金融危机后,金融界和学术界的普遍认识是(UK FSA,2009),自由放任(laissez-faire)的监管理念只适用于金融市场有效的理想情景。我们以这一理想情景为参照点,论证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。

谢平互联网金融九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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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面编辑:张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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